房東怕租霸,房客怕房東賣房子?
在房屋租賃市場中,房東最怕房客欠租不搬;而對於簽長約的店面或家庭租客來說,最怕的則是「房東把房子賣了,新屋主趕我走」。這些問題,其實都可以透過「租約公證」一次解決!
一、為什麼要辦租約公證?三大核心保護
1. 直接強制執行,免打官司
這是公證最大的價值。若合約中有約定「逕受強制執行」,依據公證法第 13 條及強制執行法第 4 條,當發生下列情況時,房東或房客不需要經過繁瑣的法院訴訟,憑著公證書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:
- 房客積欠租金或違約金。
- 租期屆滿,房客不肯搬遷(返還房屋)。
- 房東不退還押金。
實務觀點
依據本所陳婉菁公證人過去擔任律師的實務經驗,近年法院案件負擔極重。這類小額的租金返還或遷讓房屋訴訟,光是在「審查股」進行初步審查,常常就需躺上半年之久,正式分案後還得排隊等庭期。
對房東而言,這漫長等待期間的租金損失、律師費用與精神折磨,其成本往往遠高於公證費用。透過公證取得執行名義,是節省勞力、時間與費用成本的最佳策略。
2. 證明租約真實,杜絕事後反悔
公證人作為客觀中立的第三方,會嚴格審核雙方身分文件,並確認雙方都充分了解合約條款後才簽名蓋章,並製作「公證書」。
依據公證法第 36 條,公證人作成之公證書屬於「公文書」,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 355 條規定,公文書推定為真正。未來任何一方都不能推託「不是我簽的」或「我當時被騙了」,這份經過公證的租約附件具有強大的證據力。
3. 關鍵保護:確保「買賣不破租賃」效力(重要!)
許多租客(尤其是店面經營者)認為,依據民法「買賣不破租賃」原則,就算房東賣房子,新屋主也必須承接原租約,自己可以安心住到期滿。這個觀念只對了一半!
換句話說,如果您簽的是5年以上的長約,或者是不定期租約,若沒有辦理公證,一旦房東賣屋,您的租賃權益將瞬間歸零。透過公證,能確保即便房屋轉手,您的租約依然對新屋主有效,保障您長期經營或居住的穩定性。
二、租約已經簽了,還可以補辦公證嗎?
可以,但請注意:「強制執行力」是不回溯的!
許多房東問:「我們租約已經簽了半年,現在覺得不安心,可以直接拿舊合約來補公證嗎?」答案是可以的,您不需要作廢舊合約。但在法律效力上,公證人必須提醒您一個關鍵觀念:「公證效力」與「強制執行力」是從「公證當日」開始起算,不會回溯至最初的簽約日。
這代表若在「公證日之前」房客就已經有積欠租金,這筆舊帳是不能透過這份公證書直接聲請強制執行的。建議由公證人協助簽署「公證增補條款」或「重簽公證版契約」,保障才會最明確。
三、租約公證費用怎麼算?2026 最新試算
公證費用全台統一,依據「租金總額 + 押金」與「房屋課稅現值」取其高者對照級距收費。
試算範例:
假設房租每月 2 萬元,租期 1 年,押金 4 萬元。
- 1. 計算總金額(20,000 x 12) + 40,000 = 280,000 元
- 2. 查表 (公證費用標準)屬於 20 萬至 50 萬元級距
- 3. 公證費用3,000 元
*若附加強制執行條款,依規費法規可能會略增約 1,000~1,500 元。費用通常由雙方協議分攤。
四、辦理租約公證應備文件清單
建議事先準備好至少 3 份 租賃契約書(房東、房客各執一份,公證人需留存一份)。
點此前往: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證處應備文件官方公告
| 身份 | 應備文件重點 |
|---|---|
| 共同必備 | 租賃契約書 (至少 3 份) |
| 房東 (出租人) | 1. 身分證 (正本)、印章 2. 房屋所有權狀 (正本) 3. 最近一期房屋稅單 (正本,核對稅籍與現值用) |
| 房客 (承租人) | 1. 身分證 (正本)、印章 (若為公司,需準備變更登記事項表、負責人身分證及大小章) |
| 代理人辦理 | 除上述文件外,需加附: 1. 授權書 (需蓋印鑑章) 2. 印鑑證明 (戶政事務所申請,6個月內) 3. 代理人身分證與印章 |
About the Author
陳婉菁 民間公證人
律師、公證人雙資格擁有者
以深厚的法學素養與豐富的實務經驗,致力於提供預防性的法律保障。擅長將複雜的法律條文轉化為具體的契約保障,協助當事人防患於未然。
- 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法學碩士
- 曾任 台中律師公會 財務組副主任
- 現任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陳婉菁事務所 負責公證人